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确定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时间的通知》(陕教高[2007]54号)安排,经省教育厅研究,定于2007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组织专家对你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考察评估。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毕长寿等七位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工作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最近下发的《关于严肃评估纪律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实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专家组进校后具体工作安排由专家组组长与你院商定。学院要为专家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有关规定从简做好接待工作,专家组应住在学院招待所,或学院附近不超过三星级的宾馆。专家评审费由省教育厅统一发放,学院不得向专家赠送礼品。
四、考查结束后10天内,由专家组将考察评估报告密封后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高 强
联系电话:029—87338587
电子邮箱:gjc003@163.com
附件: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毕长寿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副组长:李迈强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成 员:刘俊学 湖南工学院
陈志平 内蒙古财经学院
张朝晖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陆根书 西安交通大学
李 新 西安财经学院
秘 书:吴俊强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张晓云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